Tuesday, October 9, 2007

Money, money, money

太high了!IL州的電力公司AmerenIP今年年初電費調漲,結果現在年底結算有餘,就把賺的錢退回給大家。退費的計算方式是按照今年1~9月用電量來計算,但最少都有85元、最多100元。我跟婉淑九月才來也是狠狠拿了85元,在美國已經一年多的st也只拿85元!哈哈哈哈,真是high翻天~85元可以抵兩個月多的電費~看來我們學生不管怎麼用,用電量都算少的吧!所以st也只拿了85,真可憐。接到信打開裡面有一張85元的支票我還困惑好久,在思考這會不會是美式詐騙手法。

另外,在這邊用電要先繳押金,但要離開的時候可以拿回押金。重點是電力公司會幫你把押金存到銀行,拿回來的時候是連利息一起拿回,這應該就是像經濟裡面的機會成本的概念吧!把押金拿去抵押理當要還消費者利息,因為消費者損失了把這筆錢拿去儲存的利息。(是機會成本嗎?說錯了可以糾正我XD)

在台灣應該都不會有這種好康,退費一定只拿回當初的錢,賺錢也只是變成員工薪水吧!XDD

2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不錯哦, 算是小賺一筆錢
這樣的制度看起來挺合理的
但台灣應該不可能這樣做

那個機會成本的用法看起來好像有點怪怪的
但仔細想想, 又說不出哪裡怪...

Dowlin said...

其實我根本不懂經濟阿,只是記得這個詞跟這個概念就拿來用了XD